close


遺產紛爭致停棺數年狀況時有所聞,影響公共衛台中小額借款2萬 生和民眾觀感,新北市民政局制定《殯葬自治條例》,針對停棺不葬開罰1至5萬元;若死亡超過6個月未下葬,得代為埋葬或火化。另將針對陣頭、花車或鬥毆滋事等影響殯儀館秩序者開罰,最快7月實施。

新北市政會議昨審議通過《新北市殯葬行為及公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》草案,內容包括停棺不葬罰則、維護殯儀館治喪秩序等規範,將送議會審議後實施。

前置協商申請書如何填寫

if (typeof (ONEAD) !== "undefined") { 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 ONEAD.cmd.push(function () { 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 }); }

民政新北市借錢管道 局表示,停棺不葬多因爭產所致,少部分情況是拒絕接受親人亡故事實,包括當年「青果大王」陳查某,因遺產爭議,4年後才下葬;三重區也有戶人家,停棺在大廈住家長達6年,屢遭民眾抗議「覺得毛毛的」。

民政局表示,雖然現行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針對無正當理由停屍不殮、停厝不葬,可處6千元以下罰鍰,但《社維法》並未明訂時間,市府也無法強制代為下葬或火化,效果有限。

民政局長江俊霆表示,為尊重亡者農會農地貸款 、考量民眾感受和公共衛生制定自治條例,自死亡日起2個月內,大體應埋葬或火化,若因遺囑要求或其他正當理由,可向殯葬管理處申請展延,但仍不得超過6個月。

若自死亡日起超過6個月未下葬,將處1至5萬罰鍰,得按次罰。民政局並將會同區公所和家屬協調,遇特殊情況則請警方協助逕行下葬或火化,費用仍由家屬負擔。

另外,為避免殯儀館、火葬場館「塞車」,影響治喪家屬權益,除了奠禮樂隊,陣頭、花車和樂儀隊等未經申請,不得引入包括新北市立殯儀館、三峽火葬場等公立殯葬設施,避免噪音擾鄰。

自治條例也明定,禁止於公立殯葬設施裡鬥毆、滋事、妨礙安寧,或是未經許可販賣、兜售產品者,公務人員貸款率利最低銀行2016 >代辦貸款費用 屏東證件借款保單借款試算 可依《社維法》或《廢棄物清理法》等相關法規處理。

(中青年海外貸款 苗栗民間貸款 國時報)

屏東小額借款10萬

債務整合手續費 支票貼現

if (typeof (ONEAD) !== "undefined") {代書信貸

新竹機車貸款人條件 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

ONEAD.cmd.push(function () {

新竹小額借款10萬 >嘉義當舖機車借款 ONEAD_slot('div-mobile-inread', 'mobile-inread');

});

}

彰化借錢借貸 卡債協商技巧

信用貸款率利最低銀行公教

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eVjCSwdoLV 的頭像
    eVjCSwdoLV

    夢幻天堂

    eVjCSwdoL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